余宁是不大相信余本能做出什么来的,做饭对他来说,就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。他的厨房厨具齐全,还全是昂贵的名牌。可惜只是摆着好看,他本人根本不会也不喜欢煮饭,充其量就是煮个泡面或者加热速冻食品。
当时这些昂贵的厨具全是为了王瑞买的,还没搬进来时王瑞做过一次饭给他吃,还承诺以后将会天天为他做饭。余宁觉得会相信这种承诺的自己简直是个傻叉,可是当时他正好处于昏了头的阶段,二话不说就跑去买了全套厨房用品。
结果想当然,王瑞从没用过这些厨具。
现在余本居然说他要做饭。
狗狗一天吃两餐,余宁一般是早上让余本吃狗粮,再给他留一些水果零食当点心,晚上回来时买盒饭回来跟余本一起吃。他相信余本绝不是因为厌烦了盒饭,余本每次对待盒饭那副捧若至宝的模样他看了就无语。一只吃什么都说好吃、几乎没有味觉的狗,居然说他要做饭?
余宁对余本能否分清油盐酱醋一点信心都没有,但他最后仍点头答应了。
有件事做也挺好的,还可以分散下余本多余的精力。
这一天晚上,余宁带着兴冲冲的余本到超市买食材。他让余本自己挑,想买什么就买什么。余本推着小推车,在超市里兴奋地逛来逛去。余宁晚上经常带他出门,这里逛逛那里逛逛,他也不是第一次来超市了,可是让他自己买菜这还是第一次。
余宁还以为余本高兴坏了,会买一堆有的没的回去大试身手。但没想到余本很矜持,只买了三四样菜和必须的调料品,说要先试试看,能做出成果再说。
余宁每晚都教余本识字,但他也没料到余本进步这么快,在超市买一些简单的日常用品几乎已经没有问题了。余本也才学了两三个月而已啊,这么说来,这只笨狗搞不好智商挺高的,余宁看着身边高大的青年想。
其实努力一下,青年完全可以融入人类社会中,他很聪明,再学一两年,阅读能力绝对没问题。看看外表,穿着余宁给他买的衬衫长裤,像模像样的,一头金发显得潮流感十足,温和的长相也很容易得到别人的好感。楼下便利商店的收银员小姑娘每次看到余本总是红着脸笑眯眯的,他们出外散步,回头率总是很高,一半看余宁,一半看青年。
那些路人欣赏的目光,最后都会落到余本一瘸一拐的左脚上。其实余本的左脚已经好了许多,定时地吃钙片,每天坚持按摩,不再像之前瘸得那么厉害了。但毕竟是长期没有治疗留下的顽固的毛病,一时没法根除,走路仍是有些不稳。
余本自己是异常在意他的眼睛、瘸脚跟毛发的,但多亏了他本身的粗神经,一直认为所有的目光都是冲着他好看极了的主人来的,根本没注意到投射在他身上那些夹杂着欣赏与同情的目光。他对自己外表的魅力毫不自知,他还一直以为自己是只丑丑的狗。每次路人有人回头注意他们,他总会气呼呼的,还故意挡在余宁面前。他说:“主人已经有了一只狗了,主人是我的,他们真讨厌,老是看你!虽然主人很好看,但是是我的,谁也不许看。”
这样孩子气的话语,其实也不讨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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