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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(1 / 2)

喜欢一个人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,齐瑾扬成熟得早,却对周围的人和事都缺少兴趣。他从小就懂得该做什么事,走什么路,有时候他都不知道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。

楼上装修了很久的房子终于住进了新主人,听妈妈说屋主人是她的同事,家里还有个小他一岁的弟弟。

齐瑾扬第一次见到季先瑜就把他划分到熊孩子一类了,虽然这个熊孩子长得实在漂亮。也不知道他是去哪个泥堆里滚了一圈,身上全是泥点子,齐瑾扬对这样的孩子向来是敬而远之。

后来齐瑾扬又陆陆续续见到季先瑜几次,但季先瑜每次都是偷偷瞄他几眼,又装不认识。或许是觉得他不太好亲近,齐瑾扬想。

后来不知怎么,竟然在书画班看到季先瑜了,他坐在窗边练线条,座位旁堆了许多废纸。听老师说,这个新来的小男孩很有天赋,将来能吃才华饭。

齐瑾扬起初并不在意,对他来说这只是个邻居家的孩子。

直到那天,一切都有了变化。那天的太阳很好,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季先瑜身上,把他笼在一层金光里。齐瑾扬只是抬头随意看了一眼,却逆着光看见了季先瑜,他的脸颊被阳光晒得粉红,耳垂上的小绒毛隐隐可见,夏日的暖风吹过来,带动了他的发丝,窗外蝉鸣声鼓噪着,齐瑾扬的心脏第一次因为一个人剧烈地跳动。

他不由自主的走到季先瑜身边,看着季先瑜白里透红的肌肤,长而卷翘的睫毛,还有微微嘟着的泛着水光的嘴,他不由自主地咽了下口水,手足无措。

“嗯?”季先瑜抬头疑惑地看着他。

齐瑾扬突然回过神来,尴尬地伸手关窗,自我解释道:“太阳太大了。”

季先瑜挠了挠被阳光晒红的脸,愣愣地点点头。

从那天起,齐瑾扬去书画班不再是单纯地练字,他总是借着这个机会关注季先瑜,一天一天,像入了魔。他知道季先瑜喜欢到大垃圾桶旁边削铅笔,就和坐在那里的同学换了座,每当季先瑜过来削铅笔,他就装模作样地写字,他心思不在字上,常常将宣纸晕出好些个墨团。

他甚至比季先瑜本人还清楚,他什么时候开始练石膏,什么时候上调子,什么时候开始学速写,什么时候接触色彩......这种了解让齐瑾扬产生一种难言的满足感,好像他是看着季先瑜成长起来的,好像季先瑜的成长也有了他的参与。